干货分享之介绍一下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时间:2023-01-22 22:20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一)一般情况 合作作品是由两个人以上合作创作完成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创作是一种智力活动,仅仅是出资,不能成为作者。这是合作作品与委托作品的重要区别。 (二)共有人死亡时,著作权的归属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者享有。 (三)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合作作品分为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如甲乙合作写一本法学著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是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 公民死亡后著作权一般是如何处理的?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公民死亡后,其他权利,如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公民死亡后著作权处理问题可参考相关法律: 《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