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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费用的缴纳方式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费用如何缴纳,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那么专利申请费用如何缴纳?

专利申请费用如何缴纳

专利申请费用如何缴纳?

一、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受理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

二、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在缴纳申请费用同时缴纳优先权费;

三、实质审查费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缴清(仅适用于发明专利);

四、恢复权利费:

1、因不可抗拒而延误丧失权利的,自障碍消除后二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缴清;

2、因正当理由延误期限丧失权利,可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

五、复审费:自申请人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六、撤销请求费自公告授予专利权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七、维持费:第一次申请维持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的第三个年度的第一个月内,以后的期限是前一年度期满前的一个月内;

八、专利登记费和授予专利权的年费,自收到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授予权之日起二个月内;

九、著录事项变更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费,自申请人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专利申请费用的缴纳方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