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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之深圳外观专利申请误区

深圳外观专利申请误区,很多人对商标和外观设计的认识还停留在基础知识层面上,以为有了商标就可以保护商品了。其实不然,品牌保护靠商标,产品外观包装设计的保护则需要靠外观设计专利。那么深圳外观专利申请误区有哪些?

深圳外观专利申请误区之一:外观设计不申请专利就有专利权

有的设计人员认为只要是自己原创的新设计,就会受到专利权的保护。这是错误的,未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不仅不能被专利法保护,甚至还有可能被人反告侵权。

专利权本身带有垄断性,办理外观专利申请就是需要通过法律法规严格的审查确认该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才能予以授权及保护。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深圳外观专利申请误区之二:先生产后办理专利申请

有些人专利保护意识不强,认为边投入生产边申请专利也来得及,甚至等产品变成商品进入市场再申请专利都不算晚。

深圳外观专利申请误区之三:产品更新外观设计后未重新申请专利

产品更新外观设计后可算是一项新的设计了,如果不重新申请专利,新的外观设计应用以后不能保证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专利申请之深圳外观专利申请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