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使用合同主要内容是什么?权利转让合同主
著作权合同有哪些类型。著作权合同主要可分为许可使用合同和权利转让合同两类。这两类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呢?其他常见的合同又有哪些?在本文做了归纳,赶紧收藏!
一、许可使用合同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指著作财产权的何种具体权利,例如复制、发行权,还是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常指使用作品的地域范围,例如发行范围,和许可使用的时间效力,即合同期限。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修改了原来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10年的规定,而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根据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付酬标准和办法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家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支付报酬。
(五)违约责任,指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这是几乎所有合同都必备的条款,旨在保证合同的履行。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著作权法只能规定著作权合同的主要内容,不能规定到十分具体的合同内容。实践中的合同具体内容仍需要当事人自己约定。
二、权利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通常是作品的标题,应当说,这不仅是权利转让的内容,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除“转让”二字外,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与许可使用合同的概念相同,不赘述。
(三)转让价金和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内容同许可使用合同,不赘述。
(四)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概念与许可使用合同的相同,不赘述。
三、其他常见著作权合同
1、出版合同
2、表演合同
3、摄制电影合同
4、报刊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