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享有的权利有哪些?著作权被侵犯后
知识产权受到大众关注的同时版权登记也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大家都逐渐意识到了版权登记的重要性,但是目前很多人还是以为版权登记只包括小说或者名著这类文字型的版权,但是其实图片类以及影视作品类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属于版权的范畴,那么 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版权登记后拥有哪些权利,希望可以明了大家心中的疑惑。
一、著作权登记享有的权利
1、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民法中的人身权利有所区别,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由作者终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转让和剥夺的。
2、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本人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二、著作权被侵犯后怎么办?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调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民事诉讼
作者或权利人的版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投诉
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4、仲裁
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