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明和有效专利的区别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3-01-22 22:21 浏览:


公开发明和有效专利的区别在哪里?

专利主要是指专利权。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是指国家专利审批机关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对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任何人发明创造了具有新颖性及实用性的工艺方法、机器、产品或物料成分,或者对它们的改进,都可以申请专利。

首先,专利分为3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享有该项专利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非专利权人要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其次,专利申请的主要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和公告,实质审查,授予专利权几部分。

1.初步审查和公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2.实质审查:

a.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b.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c.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必进行实质审查即可授权。

3.授予专利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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